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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公司报送商标申请件的注意事项

[ 发布日期:2016-01-25 点击:1496 来源:洛阳华尔智库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报送商标注册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1、报送商标注册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报送各种商标申请件时定要用订书钉装订。装订顺序:

   1)申请书

   2)委托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完整、字迹要清楚)

  4)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如:肖像商标的“公证”、集体、证明商标的材料)

  5)商标图样(新申请);装订位置:商标申请件的右上角。

  3、报送各种商标申请件时定要附清单,并在清单上加盖代理组织公章。清单式两份:份随文邮寄,份自己保留。自己保留的清单应登记邮寄日期及条码号。若直接送达商标申请件时定要附两份清单。清单上请写代理组织电话号码。

  4、清单填写的内容(如:申请人名称、商标名称、类别、商标申请号/注册号)、数量要同所报的申请件的内容、数量相致;并在相对应的栏目划“√”(如:变更申请件就在“变更”栏目划“√”)。

  5、报送各种商标申请件的信封,应在信封封面上写明邮件内容及件数(如:新申请×件、变更×件、续展×件等)。

  6、报送各种商标申请件的邮寄定要挂号或快邮递。

  7、报送异议申请件和续展申请件不要装在同个信封里,应分别邮寄(收件人字迹要清楚)。

  8、报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各种申请件(如:注册不当、驳回复审、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及补充材料,应寄给商标评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