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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应对商标注册申请驳回?

[ 发布日期:2019-03-15 点击:1520 来源:洛阳华尔智库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会启动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经过审查,申请商标或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或由商标局以定理由驳回申请。其中,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包括对驳回理由和相对驳回理由。

要想真正的解决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问题,先,我们需要搞清楚,造成商标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1、他人已经先申请注册了

2、违反了对禁止性条款

3、违反了相对禁止性条款

4、商标近似被驳回

5、侵犯了“在先权利”

当然了,如果已经出现商标注册被驳回的情况的话,也并不是束手无策的,实际上我们就可以通过些正常的手段和方法来表示对商标驳回的异议。

、通过驳回复审应对商标申请的驳回

()如何在驳回复审中应对商标局的对驳回理由

商标局的对驳回理由所依据的是《商标法》101112条的规定。概括来讲,如果申请商标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或缺乏显著性,则申请商标会被商标局驳回。在涉及对驳回理由的驳回复审中,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理由通常包括直接论证部分和间接论证部分。

(二)如何在驳回复审中应对商标局的相对驳回理由

商标局的相对驳回理由所依据的是《商标法》3031条的规定。概括来讲,如果申请商标与他人在先的引证商标(包括已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和注册申请中的商标)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话,则申请商标会被商标局驳回。

在涉及相对驳回理由的驳回复审中,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理由通常亦包括直接论证部分和间接论证部分。

二、通过采取驳回复审以外的辅助措施应对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

当商标局以相对驳回理由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除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回复审申请外,商标注册申请人还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种或多种辅助措施,以消除引证商标所形成的在先权利障碍,达到获得核准注册的终目的。商标注册申请人通常可以考虑采取以下辅助措施:

()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

(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注册商标无宣告申请

(三)适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四)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五)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注册人出具的《商标注册同意书》,或与引证商标注册人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六)就申请商标中冲突部分以外的剩余部分向商标局单提出注册申请

(七)就申请商标向商标局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八)适当修改申请商标,并就修改后的申请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以上的就是关于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的些正常的问题解决途径,需要注意的是,商标驳回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15日内,如需复审,就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超过15天就视为自动放弃了。而且在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后,般需要69个月时间左右才能知道复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