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Monster Beverage为名的美二大能量饮料公司产品通常被内消费者称做“怪兽饮料”,近期这家企业遭遇到了入华前的烦恼。昨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美怪兽饮料公司宣布将借助股东可口可乐的平台,于明年进入中市场。然而去年家来自上海的公司在内市场推出了“怪兽”品能量饮料产品,且注册了该商标,这无疑成为美怪兽饮料公司殊的对手。美怪兽饮料进入中,不仅要面对红牛、乐虎等劲敌,还要操心如何避免让“名字相同、长相相似”的中版怪兽饮料抢了客人。
“怪兽”将入华
说到能量饮料,消费者想到的是红牛,相较之下,怪兽饮料在中市场的知名度并不高。然而,在美市场,怪兽饮料公司却是仅次于红牛、位居美二位的能量饮料企业。
日前,怪兽饮料公司在召开三季度业绩分析会议时,该公司执行官Rodney Sacks透露,计划将于2016年上半年将怪兽饮料带入中内地市场。此外,Rodney Sacks还表示,就进入中市场事宜,怪兽饮料已开始与可口可乐瓶装商谈判,洽谈内容包括怪兽饮料在中市场的生产与销售,这也是去年可口可乐入股怪兽饮料公司后,双方联手开拓际市场的开始。
中品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介绍,根据饮料配方和功能的不同,功能饮料也分为“重量”和“轻量”两种。前者主要成分为氨基酸、维生素组合,含有定量的糖分和少量的咖啡因,此类产品必须要获得“健字号”,换句话说就是要通过保健食品注册,保健功能为“抗疲劳”或“缓解体力疲劳”,例如红牛、乐虎等产品均属于此类。另类为以脉动为代表的维生素饮料,被行业人士认为是“轻量”,此品类饮料配方主要为水和维生素组合,并无保健功能。
“从美销售的怪兽饮料看,成分中含有维生素、咖啡因,主打的也是抗疲劳的子,因此即便配方不同,但是进入中后,怪兽饮料仍然会走‘重量’能量饮料的路子,这也就意味着怪兽饮料要通过保健食品注册后才能进入中市场,它所面对的是以红牛为的能量饮料对手。”朱丹蓬称。
先发制人
当北京商报记者致电该公司时,工作人员也确认:“怪兽饮料是我们公司所生产,我们的生产基地在山东和福建,除了能量饮料以外,还生产养生系列饮料。”该工作人员进而介绍,公司旗下产品正在招代理,招商范围目前已覆盖。此外,该工作人员确认,她所就职的曼斯饮料(上海)有限公司与美Monster Beverage没有任何关系。
另值得提的是,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获悉,“怪兽”这个商标也已被注册,注册单位正是曼斯饮料(上海)有限公司。
谁的“怪兽”
曼斯饮料(上海)有限公司有备而来,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俊波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按照《商标法》,该公司注册了“怪兽”商标,且该商标也正在被合理使用,不算恶意抢注,因此应享受注册商标带来的权益,这也就意味着美版的怪兽饮料进入中市场,就不能使用“怪兽”二字作为产品名称。
“由于行业内的人士长期将Monster Beverage翻译为怪兽饮料,因此有习惯性的问题存在,如果美版的怪兽饮料在中市场不能叫做怪兽饮料,会降低消费者的接受程度。此外,单从名称上看,中版的怪兽饮料确实会为美版的怪兽饮料带来混淆视听的障碍,消费者很容易以为,这就是美销售的怪兽饮料,因此当进入中市场,如何与中版的产品做好区隔,是美版怪兽饮料的挑战。”有不愿具名的饮料行业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称。
此外,对于外包装上的相近,郝俊波进步表示,如果进入中市场之后,美版的怪兽饮料认为中版的产品从外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因为外包装属于利的种,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畴。
在上述不愿具名的饮料行业人士看来,还未进入中市场怪兽饮料就遇到了障碍,虽然中版怪兽饮料还未在市场上形成定的势力,但是从名称和外包装上都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而在中版怪兽饮料已经注册商标的背景下,美版怪兽饮料的入华变得更加被动。
丹蓬也表示,除了这个烦恼,美版怪兽饮料还要面对红牛、启力、乐虎等强劲的对手。“毕竟在内能量饮料市场,红牛的份额就已经接近八成,能给怪兽饮料挤出来的空间不会太大。”
关于如何应对中版怪兽饮料的问题,北京商报记者也分别向Monster Beverage公司和可口可乐公司发去采访提纲。可口可乐方面表示:“关于Monster Beverage 是否或何时在中上市,目前还不方便透露。另外,关于内怪兽功能饮料的信息,我们会做进步的了解和调查。”不过,截至发稿,Monster Beverage公司并未给出回复。